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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

医疗保险岗位职责说明书

编辑:人事处浏览:时间:2024-07-05

一、岗位职责

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及退休教师医疗保险变更、工伤保险的申报;同时向教职工解释关于医保相关方面的政策法规。

二、岗位标准

做好学校教职工医保的增、减、续、停、退的手续。

按照国家保险的有关规定,正确核算保险费用。

做好二级保健对象及高职保健对象的体检工作。

做好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伤的申请、鉴定、报销。

做好向教职工解释、解答、宣传医保工伤政策的工作。

三、岗位要求

1.与对口部门:长春市医保、工伤处、长春市卫生局、医院建立良好的工作互动。

2.认真学习保险方面相关的法律政策,及时学习掌握相关业务政策的变更。

3.对待教职工,特别是退休教职工,要秉承服务优先,兼顾效率的原则。

四、岗位目标

为全校在编、退休职工提供依托国家医保、工伤政策指导下的服务,做到准确、及时、科学。

五、岗位风险及应对措施

风险:医保、工伤政策更新频率极快,容易造成职工的理解偏差,导致个人待遇受损。

措施:与对口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,实时关注国家医保政策的变更变化,加强自身业务培训同时,做到对职工医保工伤基本政策的科普和宣传。同时保证办理专员手机个人在线,及时解答。

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

岗位责任人:赵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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